昨日,在各大媒体、自媒体报道完“李志维权成功”之后,幻乐互娱在昨日发表了一篇《李志维权成功了?恐怕…还早》预言了此次维权之路的道阻且长,还未取得成功。 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腾讯、哇唧唧哇、李志团队三方对于侵权主体的认定各自持不同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在李志此次维 ...
昨日,在各大媒体、自媒体报道完“李志维权成功”之后,幻乐互娱在昨日发表了一篇《李志维权成功了?恐怕…还早》预言了此次维权之路的道阻且长,还未取得成功。
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腾讯、哇唧唧哇、李志团队三方对于侵权主体的认定各自持不同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在李志此次维权的过程中,虽然马昊在接受新浪娱乐采访时表达过“绝不推诿”的态度,但是从迟斌的后续采访和现状来看,的确存在着“踢皮球”的问题。
今日下午,李志在微博更新了维权进度:

△来自李志微博
其中可以看出两点重要信息:
1.腾讯和哇唧唧哇均拒绝了李志提出的赔付金额。
2.李志将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根据迟斌的采访以及以前的音乐版权维权案例来看,赔偿金额大多在几百块到几千块之间。当然,李志今早的微博中也表示了“从没想过能拿到这300万”。
目前,中国在音乐相关的著作权、邻接权法律条例并不完善,尤其是在侵权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并且,经过音乐著作权管理协会授权所得的版权费用都非常微薄。
以电台、电视台支付给音著协的付费标准为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
该《付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距今已有将近八年。虽然该条例的付费标准和李志该次的被侵权案例不同,但是从这份暂行办法中可以明确的看出:电视台单位向著作权人付酬的标准为“每分钟2元”。可按照常理来说,电视节目中出现某首音乐作品的时间长度通常为几秒或者几十秒。
原标题:李志“喜提300万”只是痴人说梦,每分钟2元才是现实世界
关键词:李志,侵权,邻接权,腾讯网,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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