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影回应《武林外传》投资人起诉 发布律师函
声明
北京市权亚律师事务所受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制片分公司(“中影”)委托,声明如下:
中影与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盟影业”)及其他联合投资方共同投资拍摄影片《武林外传》(电视剧版 电影版)。联盟影业近日就该影片的投资合作及收益分成事宜对中影提起诉讼,目前中影正积极应诉。在法院认定相关事实并作出判决之前,联盟影业多次在各媒体散布关于中影未向其足额分成以及其他与事实不符的言论,给广大公众造成误导,严重损害中影的合法权益。中影保留就联盟影业严重侵害中影名誉的行为,向联盟影业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市权亚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原标题:中影回应《武林外传》投资人起诉 发布律师函
关键词:发布律师函,武林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