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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演协会建议“作者应该拥有二次获酬”引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中第17条第3款“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作词、作曲作者有权就他人使用视听作品获得合理报酬”和第36条第3款“主要表演者有权就他人使用该视听作品获得合理报酬”等条款,将为影视作品的主创获得二次付酬或循环付酬提供法律依据。导演协会建议:作者应该拥有“二次获酬”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权益,日前,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微博)向新闻出版总署版 ...
    2012/8/13 19:00:270